由於一則「政府挺旅館業 Airbnb 恐被切網路IP」的新聞,在網路上引起廣泛的關注;使得這個原本似乎僅限於旅遊產業討論的議題,一下子延燒到網路產業、甚至言論自由的領域。《旅飯》從一年前(2017)開始,便持續追蹤報導台灣旅宿、新創,以及共享經濟模式與日本「民泊」議題,值此大眾關注之際,特別加以整理說明成本文,希望有助於讀者釐清觀念,聚焦於可行且符合時代趨勢之方向。
一、一位資深旅宿業者的預言
切入主要議題之前,讓我們先來了解一下台灣旅宿產業的現況。事實上,老爺大酒店集團執行長沈方正,早在多年前,便預言了台灣旅宿業「供過於求」的隱憂:
老爺沈方正:飯店業面臨4大挑戰 10年美好日子已過(鉅亨網,2014/05/01)
「沈方正指出,在台灣飯店旅館總家數自1993年的1.5萬家成長到2003年的1.8萬家,至去(2013)年底已來到2萬家,10年來的增幅僅2000家,但現在業者均看好觀光商機,不斷開出新飯店、旅館,投資大到難以想像,在政府的推動下(編按:前任政府),觀光業幾乎變成超級顯學,估計未來4年內,國際連鎖品牌將至少在台灣開出47家新據點,一般旅館也將開出200餘家,速度較以往更快,不能對供給量越來越大的飯店業競爭過於大意。」
〖補充資料〗根據觀光局行政資訊系統的資料,截至2018年6月為止,台灣的觀光旅館(含國際與一般)共126家,房間數29,374間;一般旅館有3,986家,房間數172,299間;來自同一系統的數字,合法民宿8,115家,房間數33,283(暫不計入未合法民宿)。用最簡單的算術,光是合法登記有案的旅宿,每天就有將近23萬5千間的房間等待著旅客入住。(做為參考:根據觀光局公布的數字,2018年6月來台旅客為85萬7,578人)。
二、台灣的法規關於「民宿」之定義
就算不是每個人,但相信有許多人都在台灣各地住過各種類型的民宿,但除了業者以外,一半民眾可能很少去理解相關法規中「民宿」之定義。根據交通部觀光局在2017年11月發布的「民宿管理辦法」修正全文40條,試列舉主要條文如下:
「本辦法所稱民宿,指利用自用住宅空閒房間,結合當地人文、自然景觀、生態、 環境資源及農林漁牧生產活動,以家庭副業方式經營,提供旅客鄉野生活之住宿處所。」(民宿管理辦法全文下載)
回想你所住過的民宿,是否符合這樣的定義呢?而這和 Airbnb 標榜的 “Home Sharing“(住家分享)精神,是否又符合呢?(影片:What is home sharing? | Airbnb Citizen)
也有旅宿業者私下表示:「不要再說我國拒絕共享經濟:台灣從民國90年就以民宿管理辦法倡導共享經濟,迄107年6月底已有8115家民宿提供3萬3,283床。這麼先進的住宿共享法規,除了日本和我國,還有哪裡有?」
然而,台灣的法規中對於「民宿」的定義,是2001年發布「民宿管理辦法」時賦予的,當時別說沒有「共享經濟」的名詞,甚至連 web 2.0 都尚未出現,這是必須釐清的。其次,就算它具有「共享經濟」的精神,然而將近二十年發展下來,是否仍是「家庭副業」,也是值得深入討論的。
延伸閱讀:(旅飯)一位民宿主人的思考:「村」與「宿」的關係
三、來台旅客的數字變化
無論是飯店、旅館或民宿,都需要客人;而且,可能還要想辦法「搶客人」。無論媒體上如何報導對岸旅客來不來造成的衝擊有多大,我們還是參照觀光局公布的數據,用自己的腦袋來做判斷:
點評台灣網根據觀光局數據所整理的:「今年1到6月份總旅客人數較去年同期成長3.82%,整體來台旅客以大陸131萬人次為最大宗,較去年同期成長3.85%,其次則是東南亞121萬人,比去年同期成長17.49%、日本90萬人次,比去年同期增加1.59%。」(摘自〈2018年6月各地旅客來台大數據〉)
由以上數字可見,2016年受到政治氛圍影響,對岸旅客確實明顯大幅減少,然而來自其他各國的旅客都逐年增長,且對岸旅客的數字也已於2018上半年止跌回升。理論上,各類型的旅宿,應該只是由原本接待對岸旅客為大宗,轉而為平均接待來自不同國家的旅客,但這僅僅是理論上。由旅宿業者的現況或反應來看,似乎並非如此,那麼客人究竟跑哪去住了?
四、日本民泊新法的美麗與哀愁
2017年6月,日本參議院通過了「住宅宿泊事業法案」,通稱「民泊新法」,使得支持 Airbnb 模式的房東或旅客信心大增,認為日本這麼保守的國度,都能快速立法,顯見此模式已是世界潮流,大勢所趨。然而就在今年(2018)6月民泊新法即將實施之前,突然傳出日本 Airbnb 一夜下架了高達 80% 的非法房源,形勢急轉直下,也令原本滿心期待的旅客或甚至後市看好的投資者為之錯愕。事實上,對岸的旅遊產業趨勢觀察者,早已密切關注並參與這項議題,《旅飯》早在去年7月即曾轉載「品橙旅遊」的文章,從各方面分析了利害得失:
“日本在「觀光立國」戰略下大力推進旅遊業發展,民宿(編按:日本稱為「民泊」,以下同)是解決住宿不足、刺激地方經濟和為民眾增收的良策之一。不過,從日本現狀來看,民宿更像一把「雙刃劍」,利弊都十分明顯。” >>> 延伸閱讀:(旅飯)日本民宿(民泊):即將全面合法化 會否引發產業泡沫
儘管下架事件造成了不小的衝擊,但 Airbnb 也做了非常即時且快速的反應,以「全額退款與補償訂房等額的禮金券+最高價值100美元的活動體驗禮券」、「協助尋找住宿」、「24小時服務專線」穩定旅客信心;從另一個角度來看,亦無非是 Airbnb 在日本正常化與合法化必經之痛。
根據《旅飯》獨家取得 Airbnb 相關人士的說法,「因為『房屋共享』是 Airbnb 的核心價值,在日本之所以配合下架,是因為民泊新法已經開放讓『住家分享』合法化。」言下之意,如果台灣也能儘速推動修法或另立專法, Airbnb 是願意配合的。
〖補充資料〗台灣現行「發展觀光條例」中,關於旅宿管理的部分條文:
「第 21 條:經營觀光旅館業者,應先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,並依法辦妥公司登記後,領取觀光旅館業執照,始得營業。
第 55-1 條:未依本條例規定領取營業執照或登記證而經營觀光旅館業務、旅行業務、觀光遊樂業務、旅館業務或民宿者,以廣告物、出版品、廣播、電視、電子訊號、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等,散布、播送或刊登營業之訊息者,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。」(編按:正研議修改再提高罰則)
衍伸閱讀:
(自由時報)Airbnb為何配合日本下架非法日租? 觀光局應面對這個事實
(經濟日報)共享經濟…愛恨交織:「反思,Airbnb之所以願意配合清除非法日租,是因為日本政府清楚給了『共享住宿』明確的定義,讓日租套房有法可循。」
〖補充資料〗行政院於2015年1月曾發布的「消費資(警)訊」:日租套房納入旅館業管理 並非「就地合法」!(交通部觀光局)
五、旅宿業者之主張與政委上陣
受到日本政府將非法房源下架之鼓舞,台灣的旅館業者頓時士氣大振,在6月12日即曾進行「上百名旅館業者北上抗議」的誓師大會,並陸續提出以下主張與口號(由《旅飯》蒐集整理):
「非法日租接待每年來台千萬旅客數近25%比例,全年約占300億的營業額生意!」
「旅館公會全聯會的訴求是『保障合法旅館, 掃蕩非法日租, 讓非法日租三個月內從 0TA(編按:訂房平台)下架』,合法旅館業者不是反對 0TA,我們要的是非法日租退出市場!」
「過去台灣總是被認為法紀不彰,如今政府要加強法律依據,據以伸張公權力落實法規,卻有部份人以各種理由反對。」
「非法就是非法!台灣是法治國家!勿以青創之名,行非法之實!支持觀光局修法制定罰則!不配合當然要鎖IP!」
相信也是在這樣背景推頗助瀾下,一路演進到8月3日的這則新聞,終於成為引爆點:
“在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的強力主導下,交通部觀光局擬修正「發展觀光條例」第55-1條,納入「Airbnb 條款」,未來刊登非法日租套房的網站,最高將處以30萬罰鍰,並得要求網站撤除刊登訊息;若網站不移除,不僅可連續罰,還會被切斷網路 IP。”
正如前言所述,「斷網」主張一出,使得原本可能僅限於旅遊產業(或旅宿產業)關注之議題,一下子在網路上快速擴散開來。尤以政委本人親自上陣,與網路界人士對話,更吸引了眾人目光:
「你切斷水電是為了讓違法業者無法營業,但你切斷網路,切掉的是網路公民的基本權利。」(編按:本句為引用戴季全之貼文內容)
- (聯合新聞網)張景森上網辯戰 力挺嚴管Airbnb
- (新頭殼)封鎖Airbnb的IP 張景森上網筆戰:只能等著他們善意嗎?
- (科技新報)政委欲封 AirBnB 阻日租套房惹議還上網筆戰辯護,反映網路新時代舊思維的衝突
- (蘋果日報)火網評論:斷網禁無照旅宿 真能解決問題?(王勁力)
- (上報)江雅綺:數位經濟的戰略—從張景森政委的 Airbnb 條款談起
六、網路界的反響與 Airbnb 之回應
僅管張政委上陣赤身肉搏,可能獲得旅館業者的感動與叫好,但網路與新創業界看來普遍並不領情,幾乎是炸了鍋,僅試舉幾例:
- (數位時代・何佩珊)政府研擬Airbnb條款力挺旅館業,但斷網恐怕不是解決問題最好方法
- (報橘・主筆室)阻斷 Airbnb IP 位址,也阻斷台灣數位經濟治理的未來
- (梗科技・施典志)真要封 Airbnb,交通部可能得向中國引進網路長城技術
更多在臉書上的評論,當真是族繁不及備載;但有一則來自居住於高雄、也是台灣網路意見領袖先驅的陳豐偉醫師之貼文,我們特別取得授權摘錄如下:
陳豐偉:「身為高雄人,我對於中央政府政策抑制 Uber 以及 AirBnb 是很感冒的。高雄現在經濟下滑,跟大台北、新竹、桃園差距越來越遠。但高雄有國際機場,未來新灣區有遊輪的旅客中心,未來海邊路一帶應該會有海景啤酒吧的生存空間,結合駁二、輕軌,以及鹽埕區的復古風,高雄的港區有很好的發展背包客旅遊的空間。
讓年輕人能靠國際觀光客做生意,就能留住更多年輕人。對國際旅客來說,Uber 跟 AirBnb 是他們熟知、可以信任的品牌。尤其東南亞的觀光客,他們應該會喜歡到 AirBnb 找便宜寬敞的民宅。台灣年輕人現在語言能力強,資訊能力強,只要你把機會開放給年輕人,他們就會自己針對越南人、泰人、菲律賓人、馬來人、印尼人設置網站,學習東南亞語言文字,找東南亞網紅合作,把自己的民宿以及海邊路酒吧弄得讓東南亞年輕人喜歡。」
甚至連 NCC 主委詹婷怡,亦在個人臉書上提出說明:
“雖然屢次發生,還是再次協助說明一下其本質:
- IP address blocking 阻斷與 DNS name server 停止解析是兩個不同層次的問題;網頁移除又是另一件事。
- 電信事業主管機關無法且不應自行片面以行政行為要求 ISP 阻斷特定 IP 位址、或命 TWNIC 停止解析特定 DN。尤其是電信法第 22 條第一項規定:「電信事業非依法律,不得拒絕電信之接受及傳遞。」,就電商網站或其他平台服務,「接受與傳遞」是電信事業服務的本質,且並不應刺探或了解其內容。
- 唯有在其他「就電商網站或其他平台服務之內容」有明確的作用法規範,或法院裁判的前提下,且解釋上,其內容在程度上與「顯有危害國家安全或妨害治安者」相當,容有可能。
- 而此前提,需有明確之作用法及相關主管機關行政處分,或法院裁判;如有任何立法之討論,因涉及諸多法益(multi stakeholders 治理),也應在前述衡量範圍以避免失衡及符合比例原則。”
必須指出的是,根據網路業人士的發言,倘若真的「封網」成功,其結果是台灣網友上不了 Airbnb,但國外網友仍可上網訂台灣的房源。換句話說,旅宿業者期望的效果,很可能無法達成。
一向關注新創與青創議題的立委余宛如,也快速地在臉書上發表:
“ Airbnb 條款,恐切斷台灣的國際連結。Airbnb 這類 OTA 平台都是國際型業者,全球客源的多樣性,透過網路世界的力量無遠弗屆,是台灣連結國際很好的窗口。一旦「Airbnb 條款」出爐,恐怕會切斷台灣與國際的連結。而非法業者相信只是少數,萬一法令執行,但卻要一視同仁連累到其他大多數的合法業者,「連坐法」的立法思維,也會讓台灣貽笑國際。”
做為近年來觀光旅遊蓬勃發展的模範城市——台南市,觀光旅遊局長王時思也發言表示:
「不宜用封IP的手段,政府裁罰的標的是違反經營的業者而不是訂房平台。銷售通路端的問題應該用通路的手段來處理,包括協商、公關、廣告,而不是當作處罰標的。更何況面對這樣跨國的網路平台,網絡甚至遠遠大於任何單一個家,這類強制手段反而會讓台灣旅宿自外於國際市場之外,他們如果真的要反制,我們受傷更重。
這樣做是政府介入網路平台的通路市場,而且以網路自由的手段作為特定政策的懲罰,我認為是有很大疑慮。問題不是在平台,而是違法經營業者。斷水斷電已經是非常直接有效的處分了。如何把旅宿的餅做大才是民間和政府該一起努力的事,我不認為把台灣市場從全球最大的訂房網移除對這件事有幫助。
支持政府修法制定罰則不是問題,問題是如果真的決定採取斷網作為罰則內容,恐怕會面臨很大的輿論挑戰,認為政府的決策和時代脫節,不理解網路世界的生態,那時候政府會面對猛烈的批評,尤其是來自年輕世代,屆時又會是一波不信任危機。」
8月3日下午,Airbnb 終於也做出了官方回應:
「Airbnb 表示,已與全球超過 500 個國家或城市政府合作,建立從法規、稅務到國際推廣等不同的合作夥伴關係,期待與政府合作,建立兼顧在地需求的旅宿法規,擁抱多元、體驗式的旅遊業健康化發展風潮,讓更多世界旅人能透過 Airbnb 社群看見台灣、愛上台灣。」
七、被忽略的群體與聲音
就在旅館業者聲嘶力竭控訴「非法日租」每年搶走300億營業額,並認為非法日租是犯罪溫床的同時,《旅飯》在過去一年的訪談中,卻發現另外一群、或好幾群,在這些爭議中似乎默默被消音的群體;他們包括了 Airbnb 的房東(host)、都市型的青年旅社或民宿的經營者。或許正因為他們知道自己屬於「非法」的身份,因而對於出來發聲有顧慮。
不同於媒體塑造「非法日租」的業者,都是鑽法律漏洞、只為了圖一己之利、枉顧法律或旅客人身安全⋯⋯等等,我們訪問到的這些人,卻多是返鄉青年、或離開都會到其他地方尋求另一種生活、或在旅途中獲得啟發,想要善待外地旅人的熱血青年。當然,由於現實的拖磨,他們眼中的光亮也黯淡下來,甚至充滿了焦慮與徬徨:「我們好像忽然就變成了罪犯。」
「我只是想讓更多人愛上我的家——高雄。開間青旅是業者小美的微渺心念,但夢想過程卻因現已不合時宜的限法窒礙難行。曲折崎嶇的跌撞,現實時而殘酷猶如刀刃,她從沒遺忘內心底處的理想。這 33 年,小美從來沒有離開過高雄,但她有一些心內的話想說乎你知……。」
「阿欣的 Hostel 是一間老屋活化的活教材,它擁有老房子的民宿特色,又備具青年旅舍著重的共用空間,阿欣將自己的 Hostel 定位在民宿與 Hostel 的中間,『我會想做老屋活化的主要原因是,Hostel 會有許多來自不同國家的旅客,為了能讓旅客們來到台灣後,可以體驗最在地的台灣生活,入住台灣的老房子是最能認識台灣、了解文化最直接的一個空間。』」
「其實,從地方政府上至交通部觀光局都知道現在法令已不合時宜,惟修法的腳步就是這麼的緩慢。經過官方、民間的努力,2016年9月22日『台南雙城地區』率先全國,交通部公告為第一個法定觀光地區,柯凱文終於取得了執照。但台灣各個角落,還有許多像他一樣對於文化保存、老屋活化的有志者,被陳年法規壓著無法實踐夢想、想幫助台灣走出去確力不從心。」
「我跑民宿證照已經兩年多還沒跑完,但我實在沒有辦法再等下去, 無心地 PO 網,全世界的旅人都被吸引過來;我的第一組客人是法國人,一住就是五晚,接著美國芝加哥的客人也來了,為了多住一晚,他們還取消了原訂阿里山的住宿,中國的客人聽著老家菸樓裡珍藏的 5,000 張黑膠,她說住在這裡讓她認識了整個台灣,我常常安慰自己,連我自己都不解這棟三合院所擁有的潛力,更何況是我們的政府呢?」
我們理解社會上有一種明快的判斷標準:「不合法就是不合法,什麼都不必說。」然而如果當我們去理解這些「不合法」的背後,其實有許多社會的面貌。固然不乏有將都市大樓狹窄空間隔成更小的套房以出租圖利者,但也有像上述這些年輕人,他們既無雄厚財力,無法將經營的空間做到現行法規的合法標準,但卻有熱情、想法,甚至海外行銷與接待外客的能力。
是否最終,他們也只能選擇到某個合法觀光飯店或旅館去就業?這是我們想提出的一個思考面向。
八、顛覆性創新的本質
去年(2017)年初,曾有一個被廣泛分享的影音內容,是對岸羅輯思維「時間的朋友」跨年演講,其中一段提到:
「未來有兩種生意的價值變得越來越大:一種是幫助用戶省時間;二是幫助用戶把時間浪費在美好的事情上。同時圍繞著以時間為新貨幣的理念,商業有兩個獲得用戶的辦法:一是讓他上癮,拖住他的時間;二是提供服務,優化他的時間。因此圍繞服務進行的消費升級,是羅振宇預判的下一個階段的消費類創業機會。」(摘錄自 36kr+Inside 之整理)
如果你曾看過任何一本講述 Airbnb 創業過程的書,或者網路上的相關報導,就會知道,這家成立於2008年8月、正要滿十周歲的公司,在其發展的過程中,絕對不是一路順遂,事實上它們幾乎在全世界的每個國家,甚至每個城市,都會遭遇到困難。原因其實很簡單:因為它們在做的是,正是一種「顛覆性創新」或「破壞性創新」,我們幾乎可以說,它基本在任何一國,都沒有原本的法律可以依據。
當我們一路爬梳下來,慢慢形成了一張圖像:這不僅是新舊商業模式之爭,甚至是世代階級之爭,以及法規觀念之爭。
對於發起議題的旅館業者來說,或許會感到錯愕的,是明明自己站在「合法」的絕對高度,為何似乎得不到人們的支持與同情?
如果讀者一路看下來,或許也會發現,從最基本的「民宿」之定義,到旅館業的相關條文,是找不到對於「住家共享」模式之規範的。業者期望以現行的旅館或民宿的法規,一視同仁甚至加重裁罰,固然方便行事,但是否合情合理,又是否合乎世界趨勢,都還有許多值得討論的空間。
還有一點,也是旅館業者至今不願正面回答或面對的:如果非法房源都下架了,網站也被封鎖了,是否目前熱衷於出國旅行的台灣旅客就會回流?是否逐年增加的來台旅客就會重新投入旅館的懷抱?還是根本就選擇去入住其他國家的 Airbnb 房源、而不來台灣了?旅館業者是否應該把更多心力放在如何為台灣做國際行銷(例如透過《旅飯》的介紹與報導),吸引更多旅客來台,而非將力氣花在打擊非法日租?
旅館業者以及政委將自己站到網路開放的對立面,至今仍無法確定是否為一項精心構築的戰術,畢竟它成功地引起了更廣泛的關注。我們也無法斷言在世界各地都努力尋求突破的 Airbnb,會是最後的贏家。可以確定的是,這樣的討論才剛開始,而或許終要到有更多旅人來台,填補供過於求的現狀之後,才會有較理性思辨的空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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